形式意義的法律 ( 又稱狹義的法律 ): 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名為法、律、 條例、通則。
實質意義的法律 ( 又稱廣義的法律 ): 具有法源性質的任何法規範皆屬實質意義法律的範圍,如憲法、狹義的法律、法規命令、判例、具有法效力的習慣等。
4.形式意義的法律經由立法院通過後,須由下列何者公佈?(A)立法院院長(B)總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