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59 (行政院提出預算案之期間)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憲法§60 (行政院提出決算之期間)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
憲法§105 (決算之審核及報告)
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4.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4 個月內,向何者提出決算?(A)立法院(B)司法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