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進國外立法例之公平合理原則,可賦予評議委員在金融消費爭議發生而無法律依據時,斟酌評議申請案件之一切事實證據後,做成判斷,將公平合理原則引為法理,以補充法令及司法判解之不足,並緩和金融消費者 之舉證責任。
4. 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20 條第一項之規定:「爭議處理機構受理申請評議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