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 經營不動產經紀業者未繳存營業保證金即開始營業時,主管機關應予以何種處分?
(A) 罰鍰
(B)停止營業
(C)勒令歇業
(D)撤銷營業登記


答案:B
難度: 簡單
1F
紗紗 國一下 (2013/11/10)
第 29 條
經紀業違反本條例者,依下列規定處罰之:
一、違反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者,經主管機
    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二、違反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之二規定者,處新
    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
    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
    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四、違反第七條第三項、第四項或第八條第四項者,應予停止營業處分,
    其期間至補足營業保證金為止。但停止營業期間達一年者,應廢止其
    許可。
經紀業經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三款處罰並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
,應按次處罰。
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四條之二及本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施行日期,由行
政院另定之。

4. 經營不動產經紀業者未繳存營業保證金即開始營業時,主管機關應予以何種處分?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