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就可以選心中理想候選人 但是你爽不爽去投 無法強制執行 但是投票的¥權利¥一樣也是給你,不會因此消失,除非投票期間過。
投票是你的權利,要投不投隨便你
而義務就是強制性的了,不能不做(例如服兵役的義務)
4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規定: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年滿20歲國民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