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有關刑之加減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 (B..-阿摩線上測驗
2F 知道自己無知(謙虛),自狂 研一上 (2018/08/16)
第64條(死刑加重之限制與減輕)死刑不得加重。 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 第65條(無期徒刑加重之限制與減輕)無期徒刑不得加重。 無期徒刑減輕者,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66條(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之減輕方法)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減輕者,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同時有免除其刑之規定者,其減輕得減至三分之二。 第67條(有期徒刑、罰金之加減例)有期徒刑或罰金加減者,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之。 第68條(拘役之加減例)拘役加減者,僅加減其最高度 第69條(2種主刑以上併加減例)有二種以上之主刑者,加減時併加減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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