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法官/檢察官各歸屬何院之下? (A) 司法院/監察院 (B)司法院/行..-阿摩線上測驗
2F 波波 高一上 (2017/10/13)
警察、法官、檢察官各隸屬之單位 2. 檢察官係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之公務員,舊係隸屬於司法院的司法行政部,後改隸行政院,其意是要把司法、行政分離。在各縣市均有地方法院檢查署,在台北市有高等法院檢察署,於台中、台南、花蓮、高雄等地均設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金門設福建省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並在台北(中央)設一最高法院檢察署,為檢察機關最高機關,其首長之權力有時比法務部長還大。 3. 法官係隸屬於司法院之公務員,其分佈和檢察官一樣,唯一不同的是法官在各法院,檢察官在各檢查署,法院常伴隨檢察署出現(在隔壁)。最高法院係法院最高審級,並負責統一各審級之法律見解,訂立判例供各審級法院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