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自請求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十年五年者,亦同
(C) 民法第1030-1 I:「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40 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夫妻約定為分別財產制者,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