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27 日※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第 15 條契約進用人員應接受考核;其考核類別如下:一、平時考核:應就平時之工作、操行、敬業精神、工作成效、出勤紀錄等項目考核,隨時根據具體事實,詳予記錄,並作為年終考核之依據。二、年終考核:應就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成效、專業知能、出勤紀錄、獎懲情形、完成本條例及幼照法規定相關研習時數及平時考核情形等,綜合考核。三、專案考核:契約進用人員有重大違失情事、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受刑事處分或事、病假合計超過二十八日時,應辦理專案考核。第 16 條契約進用人員...
法規名稱: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27 日※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第 15 條契約進用人員應接受考核;其考核類別如下:一、平時考核:應就平時之工作、操行、敬業精神、工作成效、出勤紀錄等項目考核,隨時根據具體事實,詳予記錄,並作為年終考核之依據。二、年終考核:應就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成效、專業知能、出勤紀錄、獎懲情形、完成本條例及幼照法規定相關研習時數及平時考核情形等,綜合考核。三、專案考核:契約進用人員有重大違失情事、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受刑事處分或事、病假合計超過二十八日時,應辦理專案考核。第 16 條契約進用人員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年終考核。 年終考核分為甲等、乙等及丙等;其各等分數及規定如下:一、甲等:八十分以上。其次學年薪資得提高一級。二、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其次學年薪資留原薪級。三、丙等:未滿七十分。其次學年薪資留原薪級,並不發給年終工作獎金。第 17 條契約進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終考核不得考列甲等:一、不當管教幼兒。二、有遲到、早退情形,合計超過三次。三、有曠職之紀錄。四、未經幼兒園園長或學校校長同意,擅自在外兼課兼職。五、因病已達延長病假。六、辦理業務不服從主管指揮或態度惡劣,致影響整體業務之完成或推展 。七、影響幼兒園或學校聲譽,有具體之事實。八、其他影響幼兒重大權益事項,且有具體之事實。107已修法所以答案是B
甲、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乙、為進用人員投保公務人員保險 >勞保
丙、進用人員的考核類別分為:平時考核、年終考核和專案考核
丁、年終考核分為甲乙丙三等第
戊、進用人員有遲到 1 次,曠職 1 次時,考核應列為乙等>遲到早退合計3次,不得列為甲等
第 15 條契約進用人員應接受考核;其考核類別如下:一、平時考核:應就平時之工作、操行、敬業精神、工作成效、出勤紀錄等項目考核,隨時根據具體事實,詳予記錄,並作為年終考核之依據。二、年終考核:應就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成效、專業知能、出勤紀錄、獎懲情形、完成本條例及幼照法規定相關研習時數及平時考核情形等,綜合考核。三、專案考核:契約進用人員涉有重大違失情事、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或受刑事處分時,應辦理專案考核。
第 16 條
40.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幼兒園在人事管理的作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