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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0.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 同,稱為:
(A)作為犯
(B)不作為犯
(C)既遂犯
(D)未遂犯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Jhe Cheng 大三下 (2017/03/21)
刑法在概念上,可區分為作為與不作為兩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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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詹姆士 大二上 (2017/06/14)

刑法第15條

出處: 全國法規資料庫

3F
capy 國三上 (2022/09/14)

1.作為犯,係指行為人以積極之作為而違犯之犯罪。

2.不作為犯,則指行為人以消極之不作為而違犯之犯罪,又可區分為「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

(1)純正不作為犯:指構成要件明定行為人唯有以不作為之行為方式,才能實現法定構成要件之不作為犯。
例如,「聚眾不遵解散罪」之「不解散」、「侵入住居罪」之「留滯而不退去」等,而無待結果之發生,即足以構成純正不作為犯,故此等不作為犯係屬行為犯。

(2)不純正不作為犯:係指對於構成要件該當結果之發生負有防止義務之人,不為其應為之防止行為,致發生與以作為之行為方式實現法定構成要件情況相當之不作為犯。
亦即行為人之行為形態係不作為,而非作為,但其違犯之罪,在通常情況下,係以作為之行為方式而違犯之作為犯。

3.既遂犯:犯罪結果已完成。

4.未遂犯:行為人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但犯罪結果尚未發生。

40.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