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第四點:
(四)指揮圍捕:
1、成立指揮所:指揮所位置的選定應考量隱蔽性、安全性及便於通訊聯絡,視情況於指揮所內成立左列幕僚作業小組:
(1)秘書小組
(2)交通小組
(3)新聞小組
(4)通訊小組
(5)調查小組
除前開幕僚作業小組外,得依圍捕現場需要,就行動部分,成立如下任務小組:
(1)攻堅緝捕小組
(2)心戰喊話小組
(3)交通管制小組
(4)現場警戒小組
(5)現場蒐證小組
41 下列何者不是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範所規定,得依圍捕現場需要,就行動部分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