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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1 下列何者應諭知不受理判決?
(A)對同一案件重複起訴
(B)同一案件曾經大赦
(C)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
(D)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Vic Tien 大二上 (2014/10/09)
刑訴 302 免訴判決 (實體面障礙--- 訴訟有無理由)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1. 曾經判決確定者。                   2. 時效已完成者。                   3. 曾經大赦者。                   4. 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刑訴 303 不受理判決 (程序面障礙---程序是否合法)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1. 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2. 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3. 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已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2F
佛劍分說(鐵路事務上榜) 幼兒園下 (2018/05/19)

看到這種考題,判決五虎將記得再複習一次

提供免訴判決簡易口訣:決、時、大、廢(絕食大廢)

13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6/12)

(A)對同一案件重複起訴(O;不受理判決)
(B)同一案件曾經大赦(X;免訴判決)
(C)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X;免訴判決)
(D)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X;錯誤管轄判決)

刑事訴訟法 第 303 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刑事訴訟法 第 302 條 (大判廢時)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刑事訴訟法 第 304 條
無管轄權之案件,應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


14F
Cy C 大一下 (2020/11/20)

民法:

第 249 條 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
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一、訴訟事件不屬普通法院之權限,不能依第三十一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移
送者。
二、訴訟事件不屬受訴法院管轄而不能為第二十八條之裁定者。
三、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能力者。
四、原告或被告無訴訟能力,未由法定代理人合法代理者。
五、由訴訟代理人起訴,而其代理權有欠缺者。
六、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
七、起訴違背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六十三條
第二項之規定,或其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之效力所及者。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
,逕以判決駁回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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