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執行跟開始執行都是由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部)決定
(C) 受死刑之諭知者,如在心神喪失中,由司法行政最高機關(行政院法務部)命令停止執行
第 460 條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速將該案卷宗送交司法行政最高機關。第 461 條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再加審核。第 462 條死刑,於監獄內執行之。第 463 條執行死刑,應由檢察官蒞視,並命書記官在場。執行死刑,除經檢察官或監獄長官之許可者外,不得入行刑場內。第 464 條執行死刑,應由在場之書記官制作筆錄。筆錄,應由檢察官及監獄長官簽名。第 465 條受死刑之諭知者,如在心神喪失中,由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命令停止執行。受死刑諭知之婦女懷胎者,於其生產前,由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命令停止執行。依前二項規定停止執行者,於其痊癒或生產後,非有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命令,不得執行。
41 以下關於死刑執行的描述何者錯誤? (A)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