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新股認購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司法賦予..-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Jennifer Chan (2012/11/21)
新股認購權之例外規定: 然而員工新股認購權,雖然是權利,但是公司法仍有下述例外情形,員工沒有新股認購權: 一、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 二、公營事業發行新股。(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得保留;其保留股份,不得超過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 三、以公積或資產增值抵充,核發新股予原有股東者。(因為像資產增值抵充發行新股,原則上與員工貢獻較無關係,所以員工於此情形無新股認購權) 四、因合併他公司、分割、公司重整或公司法依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經董事會特別決議,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第二百六十二條(公司債約定得轉換股份者)、第二百六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而增發新股者。 (C)公司因合併而發行新股時,股東無新股認購權 (一)股東原則上有新股認購權 公司法第267條第三項規定,公司發行新股時,除依公司法第267條第一、二項保留員工優先承購之部分外,應公告及通知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並聲明逾期.....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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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12/03)
(A)公司法賦予股東於公司發行新股時,得按其持股比例認購股份(O) 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 公營事業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得保留發行新股由員工承 購;其保留股份,不得超過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 公司發行新股時,除依前二項保留者外,應公告及通知原有股東,按照原 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並聲明逾期不認購者,喪失其權利;原有股...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