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甲對乙起訴請求給付新臺幣 100 萬元,第一審法院判決甲全部勝訴,乙提起上..-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F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1/09/09)
(D)此再審之訴不具再審理由,因為前審法院雖然消極地不適用法規,但並未影響判決結果 496條1項1款係屬於相對再審事由,故須以該判決違背法令於判決結果有影響者為限。 最高法院 104 年台再字第 10 號民事判決 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謂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係指確定判決所適用之法規,顯然不合於法律規定,或與司法院現尚有效及大法官會議之解釋,或本院尚有效之判例顯然違反,或消極的不適用法規,顯然影響判決者而言,不包括認定事實錯誤、理由不備及學說上諸說併存致發生法律上見解歧異之情形在內。 且第三審為法律審,其所為判決,以第二審判決所確定之事實為基礎,故上開規定所謂適用法規顯有錯誤,對第三審判決言,應...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