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但其股票未上市且未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惟
因 A 公司二大股東集團對於經營理念發生衝突,第一大股東掌握公司半數以上董事席次,其任期已
於今年五月底屆滿,迄今董事會仍未決議今年度之股東常會擬於何時召開,又 A 公司係屬經濟部工
業局補助之新興產業,每年獲得工業局數千萬元之補助經費,若小股東擬要求 A 公司儘速改選董、
監事以穩定經營,其程序應循下述何一途徑?
(A)請求經濟部依公司法第 195 條第 2 項令其限期改選
(B)請求工業局以經費補助之提供者要求 A 公司董事會限期辦理改選
(C)A 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故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請求命其限期改選
(D)應同時得到經濟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始得命其限期改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