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第2項:竊占: 竊取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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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0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
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41.刑法第320 條第2項之竊佔罪,依實務見解,係屬下列何種犯罪類型?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