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文字之特性,就字形而言是「方塊字」,書寫時一字佔一格;就字音而言是「一字一音節」,即所謂「單音節」。因此之故,在詩詞中,文字對偶情形之發生,是極其自然之事。在英文中,一個單字其字母多寡各異,以致音節長短不一,它們無從對偶,自不能與中國文字相提並論。英文詩中,只有押韻之表現,而無字數與字義彼此相對而立的情形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