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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檢定(教檢)◆中等學校◆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舊名:青少年發展與輔導)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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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30.少年的父母明知少年有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行為,不加制止者,除處罰鍰外,尚得何種行為?
(A)訓誡
(B)公告其姓名
(C)令其接受相關教育
(D)保護與安置。
教師檢定(教檢)◆中等學校◆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舊名: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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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3 有關青少年的法令測驗#93
答案:
B
難度:
困難
0.369173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Maki Shih
高三上 (2010/02/11)
第21條第1 項規定:「少年不得充當第十九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或從事其他足以危害影響身心發展之行為。少年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應禁止少年為前項行為。」 第26條第1 項規定:「少年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明知少年出入酒家、酒吧、酒館 (店) 、舞廳 (場) 、特種咖啡茶室及其他足以妨害少年身心健康之場所,不加制止者,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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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紫捷
高一上 (2015/02/07)
到底這題在出什麼
我還是看不太懂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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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教檢加油
高一上 (2015/03/03)
少年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明知少年有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行為,不加制止者,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者,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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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Stan Chou
高二下 (2016/11/08)
少年福利法已與兒童福利法合併為新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故該題目法條已不合時宜,建議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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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30.少年的父母明知少年有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行為,不加制止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