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26-2條,少年觀護所收容少年之期間,調查或審理中均不得逾二月。但有繼續收容之必要者,得於期間未滿前,由少年法院裁定延長之;延長收容期間不得逾一月,以一次為限。
故最長收容時間不得逾三月,建議答案修改為(C)
觀察3個月
收容6個月
37.少年觀護所收容少年的期間,調查或審理中,不可以超過 (A)一個月 (B)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