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鐵路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 依鐵路法,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之行為者,可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 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B). 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
(C). 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
(D). 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1F
Jhih-ren LI 國三上 (2015/04/16)
法條是不是有改過???
2F
3年升級~Zoro !! 高三下 (2015/04/18)

法規已修改:建議修改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一、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二、列車行駛中,坐立出入臺階或妨礙關閉或擅自開啟車門不聽禁止。

三、無故滯留或乘坐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或機車,致生危害安全之虞,不聽勸離。

四、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不聽勸阻。

五、未經許可在車廂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或散發廣告物品,不聽勸阻。

六、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

七、於車廂或站區隨地吐痰、檳榔汁、拋棄紙屑、任意張貼物品或其他未經允許書寫、污穢車廂、站區

    或路線設備之行為。

八、未經許可或未依鐵路機構規定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廂,不聽勸阻。

九、未經許可在...


查看完整內容

42 依鐵路法,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之行為者,可處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