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 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幾個月內申報財產?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答案:C
難度: 簡單
1F
老皮好聰明 小六下 (2017/10/25)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3條(申報時間)


  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三個月內申報財產,每年並定期申報一次。同一申報年度已辦理就(到)職申報者,免為該年度之定期申報。 

  公職人員於喪失前條所定應申報財產之身分起二個月內,應將卸(離)職或解除代理當日之財產情形,向原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申報。但於辦理卸(離)職或解除代理申報期間內,再任應申報財產之公職時,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就(到)職申報,免卸(離)職或解除代理申報。

42 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幾個月內申報財產? (A)一個月 (B)二個月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