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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 司法警察甲於巡邏時,見有搶匪乙持刀進入某銀樓行搶,立即將乙加以逮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逮捕乙時,得立即搜索乙之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
(B)甲因乙之供述,對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且情況急迫時,得逕行拘提其他共犯
(C)甲立即搜索乙行搶時所使用停放在銀樓附近之機車後,應 3 日內陳報該管法院
(D)甲對乙所為,係合法之現行犯逮捕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我要再次上榜!努力~~ 大四下 (2017/03/24)
(A)甲逮捕乙時,得立即搜索乙之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 --->附帶搜索第 130 條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B)甲因乙之供述,對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且情況急迫時,得逕行拘提其他共犯 --->緊急拘捕第 88-1 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看完整詳解
4F
王立宗 國一上 (2019/08/15)
第 130 條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n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n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7/15)
(A)甲逮捕乙時,得立即搜索乙之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O)
(B)甲因乙之供述,對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且情況急迫時,得逕行拘提其他共犯(O)
(C)甲立即搜索乙行搶時所使用停放在銀樓附近之機車後,應 3 日內陳報該管法院(X;無須陳報該管法院。此機車為乙行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依法得附帶搜索)
(D)甲對乙所為,係合法之現行犯逮捕(O)
刑事訴訟法 第 88-1 條 (偵查犯罪逕行拘提事由)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
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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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Auko Re 大二下 (2021/10/09)

C是附帶搜索(附近隨手可得之物)不是逕行搜索哦

逕行搜索:確實在內/確實在內/有人在內

第 131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
一、因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確實在內者。
二、因追躡現行犯或逮捕脫逃人,有事實足認現行犯或脫逃人確實在內者。
三、有明顯事實足信為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
檢察官於偵查中確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非迅速搜索,二十四小時內證據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得逕行搜索,或指揮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並層報檢察長。
前二項搜索,由檢察官為之者,應於實施後三日內陳報該管法院;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為之者,應於執行後三日內報告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及法院。法院認為不應准許者,應於五日內撤銷之。
第一項、第二項之搜索執行後未陳報該管法院或經法院撤銷者,審判時法院得宣告所扣得之物,不得作為證據。

42 司法警察甲於巡邏時,見有搶匪乙持刀進入某銀樓行搶,立即將乙加以逮捕。下列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