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甲係股友社之負責人,對外公開招收社員定期集會,互相提供股市訊息,共同決定投資方向,並於
股友社所匯集之資金進場投資後,在報紙廣告登載誇大 A 公司股票將上漲之訊息,誘導投資大眾購買,於該股票上漲至約定之價位後逢高出脫甲及其他股友之持股獲利,以致 A 公司股票劇烈下跌,其他一般散戶投資人因而套牢。請問:甲以股友社名義在報紙廣告登載 A 公司股票將上漲之訊息,違反何種操縱股市行情之法律規定? (A)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序 (B)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以約定價格於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證券時,使約定人同時為購買或出售之相對行為 (C)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D)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絡之表象,自行或以他人名義,連續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而相對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