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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 甲收養乙為養女,甲妻丙去世後,甲終止乙之收養,甲乙卻日久生情擬結婚,可否?
(A)不可,縱使終止收養,仍在禁婚之範圍
(B)可,甲乙已非親屬關係,不在禁婚範圍
(C)不可,甲乙仍為擬制血親
(D)可,禁婚之限制,不適用於收養關係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林詩珊 幼兒園下 (2017/12/08)
民法第983條第3項:「第一項直系血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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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行雲流水 大一下 (2020/01/17)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42 甲收養乙為養女,甲妻丙去世後,甲終止乙之收養,甲乙卻日久生情擬結婚,可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