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貨車裝載之整體物品,其寬度超過車身者,應依下列何規定行駛? (A)不得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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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野 大四下 (2017/10/30)
貨車之裝載,應依左列規定: 一、裝載貨物不得超過核定之總重量或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 二、裝載物必須在底板分配平均,不得前伸超過車頭以外,體積或長度 非框式車廂所能容納者,伸後長度最多不得超過車輛全長百分之三 十,並應在後端懸掛危險標識,日間用三角紅旗,夜間用紅燈或反 光標識。廂式貨車裝載貨物不得超出車廂以外。 三、裝載貨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四、裝載貨物高度自地面算起,大型車不得超過四公尺,小型車不得超 過二.八五公尺。 五、以大貨車裝載貨櫃者,除應有聯鎖裝置外,不得超出車身以外。 六、不符合規定之傾卸框式大貨車不得裝載砂石、土方。 除前項第二款之情形外,車身欄板應扣牢。 貨車裝載整體物品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具申請書,繪製裝載圖,向 起運地或車籍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憑證行駛。 一、裝載整體物品之長度、高度、寬度超過前條之規定者。 二、裝載整體物品之軸重、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超過第三十八條第.....看完整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