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應要刪除,已不適用。一、1956年出版的教育目標分類中,布魯姆和戴維‧克拉斯沃爾合作撰寫的《教育目標分類學》將認知目標分成六個階層,知識是最低的階層,評鑑是最高的階層。將認知領域分為六個層次: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概述如下:
二、Aderson於2001年新增 "創造" 為最高層次 原本各層次的原文也從名詞轉為動詞。 2001年修訂版將教育目標分成兩個維度:
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
支解應分中間
來源:之前看到別人分享的口訣,一時找不到
42.認知領域教學目標有六個層次,由低至高依序是:(A)評價、理解、知識、分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