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學校衛生法修法了 104年
有關營養師班級數等內容從第7條移至第23-1條
不過答案不變:班級數四十班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一人
而修法後的第7條是有關護理人員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E5%AD%B8%E6%A0%A1%E8%A1%9B%E7%94%9F%E6%B3%95
42. 學校衛生法規定,國民中學的班級數目達到多少班以上,就應至少設置營養師一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