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98年 - 98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財會:1.政府採購法規 2.經濟學#124962
年份:98年
科目:國營事業◆1.政府採購法規 2.經濟學
42. 機關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得採限制性招標。所稱百分之五十,係指: (A) 該次追加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 (B) 該次追加金額占追加後主契約金額 (C) 追加累計金額占追加後主契約金額 (D) 追加累計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之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