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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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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勞工行使各種權利之時效,下列選項何者有誤?
(A)工資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B)資遣費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C)職業災害補償請求權時效為二年
(D)退休金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
99 年 - 99 初等考試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3285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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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困難
0.167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jinnychiang
高一上 (2016/11/04)
請求權時效依據條文工資 5 年 民法第126 條未休特別休假之工資 5 年 民法第126 條資遣費 15 年( 實務、通說) 民法第125 條前段退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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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106警特上榜
高三下 (2017/06/10)
上面錯了吧
第 30 條
領取
保險給付
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
五年間
不行使而消滅。
檢舉
4F
小步
大四下 (2023/07/31)
✅
年滿60歲勞工請領新制退休金並無5年請求權時效限
。 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勞保局請領;相關文件之內容及請領程序,由勞保局定之。
資遣費請求權屬私法上請求權,且未經勞基法特別規定其時效期間,依上開說明,其
時效期間自亦應適用民法第125 條前段規定,為15年
。 且此項請求權時效既有法律明文可資適用,即無類推適用可言。 是被告以前詞辯稱資遣費請求權為5 年,尚無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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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勞工行使各種權利之時效,下列選項何者有誤? (A)工資請求權時效為五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