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3 勞工行使各種權利之時效,下列選項何者有誤?
(A)工資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B)資遣費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C)職業災害補償請求權時效為二年
(D)退休金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jinnychiang 高一上 (2016/11/04)
請求權時效依據條文工資                             5 年   民法第126 條未休特別休假之工資    5 年   民法第126 條資遣費                        15 年( 實務、通說)       民法第125 條前段退休金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106警特上榜 高三下 (2017/06/10)

上面錯了吧


第 30 條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4F
小步 大四下 (2023/07/31)
年滿60歲勞工請領新制退休金並無5年請求權時效限。 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勞保局請領;相關文件之內容及請領程序,由勞保局定之。
資遣費請求權屬私法上請求權,且未經勞基法特別規定其時效期間,依上開說明,其時效期間自亦應適用民法第125 條前段規定,為15年。 且此項請求權時效既有法律明文可資適用,即無類推適用可言。 是被告以前詞辯稱資遣費請求權為5 年,尚無可取。」

43 勞工行使各種權利之時效,下列選項何者有誤? (A)工資請求權時效為五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