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3條》旅行業舉辦團體旅遊、個別旅客旅遊及辦理接待國外、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觀光團體、個別旅客旅遊業務,應投保責任保險,其投保最低金額及範圍至少如下:四、每一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證件遺失之損害賠償費用新臺幣二千元。
43 李先生參加甲旅行社美國八日遊,自己不慎遺失護照證件,根據旅行社投保之責任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