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甄◆學前特教組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3. 下述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家長的描述何者是適當的?
(A) 家長對身心障礙子女的教育權益有申訴的權利
(B) 家長有權利亦有義務參與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
(C) 學校家長會至少應有二名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
(D) 家長不同意,學校依舊可以為特教學生安排相關專業服務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iamasatina 高三上 (2015/05/14)
B選項寫到「有權利」是指家長可選擇要不要參加。可是法規中提到的是「家長『應』參加IEP的擬定」,也就是家長一定要參.....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9F
黃坤發 高二上 (2019/04/02)

若依照特教法第28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法條中的『應』算是有強制性的義務(約束力比較強) 而『得』是非強制性之義務(可彈性)

10F
年餘老師 研一上 (2020/04/17)

「應」:一定要
「得」:可有可無

11F
SINGERRRRR 大四下 (2023/04/18)

特教法第28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根據上述,可以將「應邀請」視為教師一定要邀請家長參與IEP,但並未提到家長必須參與IEP,邀請家長參與IEP是教師的義務而非家長的義務

43.下述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家長的描述何者是適當的? (A)家長對身心障礙子女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