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條 (公民投票之管轄法院)
一、第一審全國性公民投票訴訟,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
總統選舉訴訟或罷免訴訟之管轄法院為: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
﹝1﹞選舉、罷免訴訟,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
﹝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訴訟之管轄法院,依下列之規定: 一、第一審選舉、罷免訴訟,由選舉、罷免行為地之該管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其行為地跨連或散在數地方法院或分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管地方法院或分院俱有管轄權。...
﹝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訴訟之管轄法院,依下列之規定: 一、第一審選舉、罷免訴訟,由選舉、罷免行為地之該管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其行為地跨連或散在數地方法院或分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管地方法院或分院俱有管轄權。
43.總統選舉訴訟或罷免訴訟之管轄法院為:(A)司法院(B)最高行政法院(C)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