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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33. 法院受理案件,一經裁判確定,當事人即不得對之再為同一訴訟,此原則稱為:
(A)一事不再理原則
(B)不告不理原則
(C)審判獨立原則
(D)審判迴避原則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Wilson 高一上 (2014/10/13)
(B)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學理上稱之為「不告不理原則」,學說上有稱為「彈劾主義」、「訴訟主義」、「彈劾(訴訟)主義」、「告發原則」、「控訴原則」等等。(C)獨立審判.....看完整詳解
2F
kol 大二上 (2015/03/21)
推 1F 解說 

審判迴避 因有特殊原因足致推事執行職務有難期"公平之虞"時
3F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 研一上 (2022/04/29)

破題關鍵:拆成2塊,一經裁判-一事,不再理-不得對之再為訴訟,一件事情不再訴訟,不再理,就稱為一事不再理,因此選A答案。

433. 法院受理案件,一經裁判確定,當事人即不得對之再為同一訴訟,此原則稱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