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會計法規定,臺中縣政府之總會計制度應分別由何機關設計;何機關核定頒行? ..-阿摩線上測驗
1F 不放手,直到夢想到手 高二上 (2014/08/20)
會計法§18 會計制度之核定程序 1.【中央總會計】制度之設計、核定,由【中央主計機關】為之。 2.【地方政府之總會計】制度及各種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設計,呈經【上級主計機關】核定頒行。 3.【各機關之會計】制度,由【各該機關之會計機關】設計,簽報所在機關長官後,呈請【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核定頒行。 4. 前項設計,應經【各關係機關及該管審計機關】會商後始得核定;修正時亦同。 5. 各種會計制度之釋例,與會計事務處理之一致規定,由各該會計制度之【頒行機關】核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