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法第十二條:
休職,休其現職,停發薪給,並不得在其他機關任職,其期間至少六個月以上.休職期滿,許其復職.自復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
44 公務員休職期滿許其復職,自復職之日起幾年內不得晉敘? (A)半年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