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領隊實務(二)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 旅客報名參加歐洲 10 日遊旅行團,遲遲未交付個人證件供旅行社辦理出國手續;出發前 15 日,旅 行社催告旅客必須在 7 日內交付,屆期旅客仍未有所動,依民法規定,旅行社可如何處理?
(A)得終止契約,但不得請求賠償
(B)得終止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C)得終止契約,另找一位旅客補位
(D)不得終止契約,持續聯繫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胡宗立 大一上 (2018/03/04)
旅客有協力之義務經旅行社 要求旅客未在要...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Clovia 高一上 (2019/02/20)

民法

第 514-3 條

旅遊需旅客之行為始能完成,而旅客不為其行為者,旅遊營業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旅客為之。

旅客不於前項期限內為其行為者,旅遊營業人得終止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旅遊開始後,旅遊營業人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時,旅客得請求旅遊營業人墊付費用將其送回原出發地。於到達後,由旅客附加利息償還之。

44 旅客報名參加歐洲 10 日遊旅行團,遲遲未交付個人證件供旅行社辦理出國手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