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 甲將汽車出賣與乙,乙已支付三分之二的買賣價金,但甲仍希望能繼續使用該車一星期,甲乙遂約定由乙將該車出租與甲一星期,乙藉由此方式取得該車所有權通稱為:
(A)占有改定
(B)指示交付
(C)讓與返還請求權
(D)簡易交付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Ko Nai-Yu 高三上 (2011/05/09)
民法第761條規定,民法規定之「交付」方法共有四種:現實交付(民§761Ⅰ本文):例如甲將A車出賣予乙,並將之交付占有予乙,即為「現實交付」,在交付後動產所有權發生變動,此為最標準的交付方式。簡易交付(民§761Ⅰ但書):例如甲將A車出借予乙,乙使用後甚為喜歡,遂對甲表示欲向甲購買該車,甲遂將A車之所有權移轉予乙,此時因A車已在受讓人占有中,則在甲乙為所有權之「讓與合意」時,即已發生所有權之變動,此即為「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民§761Ⅱ):例.....看完整詳解
2F
朙修 大三上 (2011/05/25)

很詳細~多謝@@

44 甲將汽車出賣與乙,乙已支付三分之二的買賣價金,但甲仍希望能繼續使用該車一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