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 非金錢債權之公法上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
(A)假執行
(B)假扣押
(C)假處分
(D)停止執行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Sail 大三上 (2014/02/05)
假扣押是「保全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強制執行。 假處分則是對.....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4F
小德 高二上 (2019/01/14)

行政訴訟法第298條

15F
orz1023 研一上 (2020/07/20)

扣押是「保全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強制執行。

處分則是對「金錢以外」之請求先為保全之強制執行。

執行是會進入到實質執行程序。


依題示  非金錢債權之公法上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處分


補充最加解

16F
ops 高三下 (2021/10/03)

行訴第 298 條

1.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假處分。

2.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前項處分,得命先為一定之給付。

3.行政法院為假處分裁定前,得訊問當事人、關係人或為其他必要之調查。

44 非金錢債權之公法上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