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 下列關於情緒行為障礙在鑑定綜合研判過程中的敘述是不正確的? (..-阿摩線上測驗
1F 已上岸了~~ 大四下 (2017/05/28)
本題為105中區考題..無法理解C對...很奇怪~~~ 本法第三條第八款所稱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 第一項所定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二、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 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獲得有效改善。 |
2F chi 國二下 (2017/06/03)
情緒行為障礙鑑定說明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主要綜合所有資料綜合研判學生是否符合上述三項鑑定基準: 1. 行為或情緒異常程度之評量:可以是醫療診斷或心理測量資料,但青春期學生則需要心理疾患之診斷證明。(C)(D) 2. 問題是否出現在學校與跨情境:綜合學校文件、教師觀察、家長或轉銜資料確定學生所診斷 之症狀或問題確實出現在學校,也出現在學校以外的其他情境。(A) 3. 學校適應功能與其特殊需求之評量:學生是否在學校出現適應困難,此困難是否在專業介入下仍見顯著困難。 資料來源http://nse.tpmr.tp.edu.tw/xoops25/uploads/tadnews/file/nsn_292_4.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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