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44.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 條規定,所稱之利益為:
(A)僅指財產上利益
(B)僅指非財產上利益
(C)包括財產上利益與非財產上利益
(D)指違法不當之利益
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
-
104 年 - 104 初等考試_人事行政:人事行政大意#18821
答案:
C
難度:
非常簡單
0.883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公務員
幼兒園下 (2015/12/31)
本法所稱利益,包括財產上利益及非財產上利益。
財產
上利益如下: 一、動產、不動產。 二、現金、存款、外幣、有價證券。 三、債權或其他財產上權利。 四、其他具有經濟價值或得以金錢交易取得之利益。
非財產
上利益,指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 事業機構 (以下簡稱機關) 之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44.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 條規定,所稱之利益為: (A)僅指財產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