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乃是侵害他人財產法益之行為,現行刑法設有..-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7F
|
8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1/07/25)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86年度易字第2698號裁判「刑法毀損罪所謂『毀棄』係指銷毀滅除、拋棄,使物之效用全部喪失, 『損壞』係指損傷破壞物體,使其效用全部或一部喪失之意, 『致令不堪用』則指以毀棄、損壞以外之其他方法,雖未毀損原物,但其物之效用喪失者。」 (A)甲將乙飼養名貴鸚鵡的鳥籠打開,但鸚鵡戀主,一隻都沒飛走 毀損罪不處罰未遂犯 (B)甲與鄰居乙有仇,刻意將多顆「威而鋼」摻入肉包子,餵食鄰居乙的愛犬。藥效發作,乙的愛犬拼命去追求他人的犬隻,造成許多人的狗兒懷孕 未達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 (D)豬農甲嫉妒豬農乙家所飼養的豬隻較受市場歡迎,某夜潛至乙之豬舍,投以殺鼠毒 藥,企圖毒殺之。但乙所飼豬隻,身體特別強健,中毒後雖有不適,但經獸醫救治, 均得免於死,只能稍微瘦了一點而已 未達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 |
9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