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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5 住所在桃園市而在新北市三重區上班的甲,到基隆市夜市喝酒,甲駕駛汽車在夜市前,與設籍宜蘭縣頭城鎮的乙擦撞,甲下車理論,將乙打傷,下列那個法院對甲的案件有管轄權?
(A)宜蘭地方法院
(B)臺北地方法院
(C)基隆地方法院
(D)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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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阿四 大四下 (2017/03/29)
(A)宜蘭地方法院 ->原告乙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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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柚子媽 小五下 (2018/02/01)

7 甲、乙與丙三人之住所分別位於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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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7/23)

(A)宜蘭地方法院(X;乙原告之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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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6/04)
第 5 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45 住所在桃園市而在新北市三重區上班的甲,到基隆市夜市喝酒,甲駕駛汽車在夜市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