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5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對被告為緩起訴處分時,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某些事項,其中命被告遵守或履行下列何種事項,不必經被告同意?
(A)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B)立悔過書
(C)向公庫或該管檢察署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D)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飛雲覆月 小一上 (2013/01/16)
第253條之2(緩起訴得命被告履行規定)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或該管檢察署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Don 小三上 (2018/07/01)
第 253-2 條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或該管檢察署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檢察官命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第三款、第四款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第一項情形,應附記於緩起訴處分書內。第一項之期間,不得逾緩起訴期間。
4F
胡愛晏 大二下 (2019/04/24)

賠錢、治療、勞務要同意

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7/03)
(A)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X;應得被告之同意)
(B)立悔過書(O;不必得被告之同意)
(C)向公庫或該管檢察署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X;應得被告之同意)
(D)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X;應得被告之同意)

刑事訴訟法 第 253-2 條 (緩起訴得命被告履行之規定)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並得由該管檢察署依規定提撥一定比率補助相關公益團...
查看完整內容

45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對被告為緩起訴處分時,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