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5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關於再審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再審之訴專屬最高行政法院管轄
(B)再審之訴雖具再審之理由,但行政法院若認為原判決為正當者,仍應以判決駁回之
(C)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者,得不經言詞辯論,以裁定駁回之
(D)對於已確定之裁定,不得提起再審之訴,而應循再抗告程序以為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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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10667 大四下 (2018/11/20)
第 275 條           (A)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行政法院管轄。對於審級不同之行政法院就同一事件所為之判決提起再審之訴者,專屬上級行政法院合併管轄之。對於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本於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九款至第十四款事由聲明不服者,雖有前二項之情形.....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1F
yuki 高一上 (2020/12/11)

(A)行政訴訟法第275條 改為判決之原行政法院管轄
(B)行政訴訟法第280條 正確
(C)行政訴訟法第278條 改為判決駁回
(D) 裁定已確定,得準用本編規定,聲請再審

12F
莎拉游 國二下 (2021/08/11)

第 273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

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

二、判決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

三、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

四、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

五、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或代表。

六、當事人知他造之住居所,指為所在不明而與涉訟。但他造已承認其訴    訟程序者,不在此限。

七、參與裁判之法官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

八、當事人之代理人、代表人、管理人或他造或其代理人、代表人、管理人關於該訴訟有刑事上應罰之行為,影響於判決。

九、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

十、證人、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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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吉霸昏(112國營企管兼職 大二下 (2022/02/08)

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行政法院管轄。

45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關於再審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再審之訴專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