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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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地政機關在土地登記簿上之「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仍應受原地目限制」 等文字。所有權人不服,請求註銷該註記,遭地政機關拒絕後,依司法實務見解,應為如何之救濟?
(A)系爭註記破壞所有權之圓滿性,影響第三人交易意願,為行政處分,所有權人應循序提起訴願及撤 銷訴訟
(B)所有權人請求地政機關排除系爭註記,遭拒絕後,應循序提起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
(C)系爭註記未改變土地使用管制,自非行政處分,所有權人應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法院判命地政 機關註銷該註記
(D)所有權人僅能依國家賠償法,向地政機關請求賠償因該註記所生之交易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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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A 大三下 (2021/06/16)
「最高行政法院 99 年度 3 月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地政登記的「登記事項欄註記」,在實務認定由於註記並未有法律效果之產生,性質上應屬於「行政事實行為」,而非「行政處分」(引:法律並未規定發生如何之法律效果。該註記既未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自非行政處分)。 又「課予義務訴訟」是指,行政法院要求.....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法律人 小四上 (2021/08/10)
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3月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法律問題:

某土地原地目為「田」,經所有權人申請變更地目為「建」,嗣地政事務所認該地目變更係屬違法,請示縣政府如何處理,俟縣政府決議後,該地政事務所乃依縣政府決議之原則,維持「建」地目之登記,惟於該筆土地之土地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本土地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管制仍應受原『田』地目之限制」(以下稱系爭註記),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如不服該項註記,是否得循行政訴訟途徑,請求救濟?

決      議:

地政事務所在土地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本土地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管制仍應受原『田』地目之限制」,法律並未規定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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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Vicky 大三上 (2022/12/26)

地政機關在土地登記簿上之「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仍應受原地目限制」 等文字。所有權人不服,請求註銷該註記,遭地政機關拒絕後,依司法實務見解,應為如何之救濟?

(A) 系爭註記破壞所有權之圓滿性,影響第三人交易意願,為行政處分,所有權人應循序提起訴願及撤銷訴訟

(B) 所有權人請求地政機關排除系爭註記,遭拒絕後,應循序提起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

(C) 系爭註記未改變土地使用管制,自非行政處分,所有權人應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法院判命地政機關註銷該註記

(D) 所有權人僅能依國家賠償法,向地政機關請求賠償因該註記所生之交易損失 

109-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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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地政機關在土地登記簿上之「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