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45 需用土地人因興辦公用事業之需要,需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時,得準用徵收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