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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5 需用土地人因興辦公用事業之需要,需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時,得準用徵收規定取得何種權利?
(A)發展權
(B)地役權
(C)地上權
(D)空間權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索隆阿男仔 高二下 (2011/11/26)
現在法規,已經地役權改成「不動產.....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魏芳妤 國三下 (2016/08/06)
第 57 條 需用土地人因興辦第三條規定之事業,需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得就需用之空間範圍協議取得地上權,協議不成時,準用徵收規定取得地上權。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前項土地因事業之興辦,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自施工之日起至完工後一年內,請求需用土地人徵收土地所有權,需用土地人不得拒絕。 前項土地所有權人原設定地上權取得之對價,應在徵收補償地價內扣除之。 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6F
小多 大三上 (2020/02/12)
土地徵收條例
第3條

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
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
一、國防事業。
二、交通事業。
三、公用事業。
四、水利事業。
五、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
六、政府機關、地方自治機關及其他公共建築。
七、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
八、社會福利事業。
九、國營事業。
十、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

第57條第1項
需用土地人因興辦第三條規定之事業,需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得
就需用之空間範圍協議取得地上權,協議不成時,準用徵收規定取得地上
。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因此選擇地上權為答案。
7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7)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45 需用土地人因興辦公用事業之需要,需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時,得準用徵收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