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6 下列何者並非刑法第10 條所稱之公務員?
(A)縣市政府首長依法任用之機要人員,而未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者
(B)市立國民小學之教師
(C)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其專任職員
(D)受政府依法委託行使公權力之民間組織所屬人員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Yan 大三下 (2013/06/07)
現行刑法上公務員之概念 (一)身分公務員 此類公務員屬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令任用之成員,其等依法代表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處理公共事務,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在考試時,這類公務員的認定通常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二)授權公務員 此類公務員,不屬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令任用之成員,但是其等從事法定之公共事務,同樣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例如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其專任職員,即屬於此類之公務員。此外,根據本條立法理由之記載,其.....看完整詳解
16F
猴猴 大一下 (2016/12/09)

補充:但教師可以是國賠法上的公務員

17F
111法警上榜 大四上 (2021/03/09)
農田水利會已成行政機關
C已變成身分公務員了
18F
NTU TA 國三下 (2024/01/11)
刑法第 10 條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現行刑法上公務員之概念

(一)身分公務員

此類公務員屬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令任用之成員,其等依法代表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處理公共事務,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在考試時,這類公務員的認定通常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二)授權公務員

此類公務員,不屬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令任用之成員,但是其等從事法定之公共事務,同樣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例如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其專...
查看完整內容

46 下列何者並非刑法第10 條所稱之公務員? (A)縣市政府首長依法任用之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