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我國法律暨司法實務,下列有關勞動契約試用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 (A)試..-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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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Kuan Yu Lin 幼兒園下 (2016/09/14)
現行法規上沒有所謂的試用期民間的試用期在勞基法若為第十五條之一的”最低服務年限”,然該條規定,雇主必須提供培訓費用與期間合理補償時,才可主張最低服務年限 若該試用期沒有幫勞工保勞健保,則期間的狀態等同”定期契約”, 按勞基法第9條規定,定期契約滿90天後,就算另訂新約則為不定期契約,或是定期契約期滿仍繼續工作,雇主不表示反對時,則是為合意不定期契約 然民間所謂的試用期,究竟是前者還是後者,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若為後者,則選項B是對的,若為前者之”最低服務年限”,則精確年限為何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故B不能說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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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Vincent 大二下 (2021/07/03)
依我國法律暨司法實務,下列有關勞動契約試用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 (A)試用期間已屬一般勞動契約,年資已行起算 正確,依據勞基法第 84-2 條:「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也就是你開始上班那天,無論是不是試用期,年資開始起算。 (B)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明定試用期間原則上不應逾三個月 錯誤!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並無此規定! (C)試用期間屆滿後,雇主在有利於勞工並經勞工同意時,可再次延長試用期間 依據勞委會的涵釋,如最佳解所述 (D)試用期間縱使尚未屆滿,當事人仍得終止契約 正確,雇主與勞工都有權利終止契約,而且依據勞基法第 12 條、第 14 條,都還可以不用跟對方提前告知,可以直接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