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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規與戶籍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6 小莉從父姓於父母離婚後,為其阿姨收養,她的姓氏及國民身分證父母欄,可如何記載?
(A)須改為阿姨之姓,母欄為阿姨姓名父欄劃雙橫線
(B)可改為阿姨之姓,母欄為阿姨姓名,人工加註生父姓名
(C)可維持原姓,母欄為阿姨姓名,父欄載父姓名
(D)可維持原姓,母欄為阿姨姓名及生母姓名,加註生父姓名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Yan 大三下 (2012/06/03)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 22 條六、父母姓名:依戶籍登記資料之父、母姓名記載。但收養關係存續中者 ,記載方式如下: (一)養父母共同收養者,記載養父母姓名,不加註「養」字及本生父母 姓名。 (二)由養父單獨收養者,父欄記載養父姓名,不加註「養」字及生父姓 名,母欄劃記雙橫線如「=」。但當事人申請加註生母姓名者,得 不劃記雙橫線,並於母欄之「母」字前,人工加註「生」字。 (三)由養母單獨收養者.....看完整詳解
8F
Syoka Yang 國三上 (2014/12/05)
依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22條第6款第3目之規定,
由養母單獨收養者,母欄記載養母姓名,不加註「養」字及生母姓名,父欄劃記雙橫線如「=」。
但當事人申請加註生父姓名者,得不劃記雙橫線,並於父欄之「父」字前,人工加註「生」字。

所以(B)應該也不能算完全正確吧?
覺得如果(A)改為阿姨之姓,母欄為阿姨姓名父欄劃雙橫線,是「改為阿姨之姓,母欄為阿姨姓名,父欄劃雙橫線」
        或是(B)可改為阿姨之姓,母欄為阿姨姓名,人工加註生父姓名,是「可改為阿姨之姓,母欄為阿姨姓名,人工加註生父的字」
        應該就比較不會有爭議了吧?
9F
米花 高二下 (2016/11/27)

由養母單獨收養者,母欄記載養母姓名

1. 不加註「養」字及生母姓名,父欄劃記雙橫線如「=」。

2. 但當事人申請加註生父姓名者,得不劃記雙橫線,並於父欄之「父」字前人工加註「生」字


(B)選項的意思寫得感覺像是父欄寫的是"生父"的名字而已,敘述得很容易讓人誤解

10F
GRACE 大三下 (2018/11/22)

(A)須改為阿姨之姓,母欄為阿姨姓名父欄劃雙橫線                 → 沒有強迫,所以『須』是錯的
(B)可改為阿姨之姓,母欄為阿姨姓名,人工加註生父姓名     → 正確
(C)可維持原姓,母欄為阿姨姓名,父欄載父姓名                     → 可不註記生父姓名,就算要加註,也要填清楚是『生父』
(D)可維持原姓,母欄為阿姨姓名及生母姓名,加註生父姓名 → 沒有說可生母、養母並列登記

46 小莉從父姓於父母離婚後,為其阿姨收養,她的姓氏及國民身分證父母欄,可如何記..-阿摩線上測驗